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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1-03-05 13: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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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市政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哈尔滨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防疫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通过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监督考核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

  (一)认真研究部署,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哈政办发〔2020〕28号),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六大方面21项重点工作,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和工作标准,有力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省权责清单调整规范工作培训会议要求,明确权责清单管理平台的填报标准,启动了我市权责清单集中清理、调整、审核、规范工作。经过对权责清单清理审核、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权责清单呈报市政府会议审议等多个阶段,分步骤向社会公开。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制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31号),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要求,开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十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各区、县(市)政府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以“公正监管不求人”的高起点站位,大力推动全市“双随机”监管各项任务落实。召开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订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哈尔滨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内容,全市形成了高标准站位、高质量尽责、高效率推进,市、区、县、所联动的工作格局。2020年累计派发“双随机”抽查任务1183条,出动执法人员8.6万人次,抽查市场主体4万余户,结果全部公示,初步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我市坚持“五个一”标准化工作理念,高质量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做法,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网络化、透明化,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事项办理进展,通过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组织40个市直部门对照全国最优标准,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优化措施,审批服务效率不断提高。一是一体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把分散的审批系统整合为全市统一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是拓展应用场景实现政务服务“特色化”,在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精准推送专栏。三是打通高频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移动办”,按照国家移动端建设指引,全面汇聚政府与社会的服务资源,推进移动端办理。四是优化审批流程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大力推动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为35至67个工作日。五是建设“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服务模式创新,打破线上服务会计结算壁垒,实现了公积金业务“随时办”“掌上办”。

  5.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报道省、市有关疫情的工作部署及应对疫情的工作安排,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收到舆情信息后,及时转交、处理,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三是积极与中央、省、市级媒体沟通,挖掘全市抗疫工作新闻点。宣传报道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我市医护人员积极抗疫的感人事迹,积极树立卫生健康人良好形象。

  6.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工作。一是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普及新冠肺炎科普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密集发布防控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科学防范疫情。编发短信,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向市民推送。制作科普宣传海报报送市指挥部,通过媒体入户宣传。二是特殊场所特殊宣传。在飞机场、火车站、客车站、商场、市民大厦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广播、电子大屏幕等方式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同时,大力推广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办理”模式,通过提前预约或网上办理的方式,进一步减少人员接触与流动。三是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分别走进市党政办公区和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展览,将相关知识普及到每个人。

  7.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一是召开应急预案修编启动会。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区县(市)预案修编负责同志进行培训,针对对预案修编的原则、内容、流程、环节、要求等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方法,提高我市各级部门预案修编工作人员和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预案修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新修订的预案用得上、行得通。二是开展各类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打造全国首家应急知识科普商场,通过线上向广大网友和市民普及应急安全预案以及相关知识和技能。三是全方位普及应急预案知识。在公交车车载媒体上投放安全广告,利用出租车和公交车的后电子屏播出安全标语,在大型LED显示屏播放安全知识图片,在主要街道2000余块建筑围挡上喷绘安全知识图片,在连接城市南北的三座大桥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标语,在地铁站台及车厢内进行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循环播出安全知识公益广告。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疫情防控宣传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推出积极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是发布重要涉企政策信息。按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公示公告、警示提示等涉企相关政策800余条,同时,持续跟进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制作政策汇总专栏。整理汇总省、市公开的近60条政策、措施和细则,集中在市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并且持续维护更新,让企业能在第一时间知晓省、市出台的复工复产优惠政策。三是优化网站专题。在全面梳理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建立近10年(现行)涉企政策目录基础上,优化“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网页专题,增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涉企服务、办事清单、最新报道等6个栏目,集中发布涉企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另外,重要决策方面,围绕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公开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教育领域,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中小学校食品及校车安全等信息。医疗领域,公开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信息,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等便民信息。社保方面,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统计信息公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统计年鉴》发布年度、季度、月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宣传和解释。人事信息方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环保领域,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哈尔滨市的空气质量预报、城市水质状况报告等,为公众的社会活动提供参考。

  (二)依法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高效。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0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87件。一是规范受理工作流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认真履行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实现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均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三是加强主动沟通。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及时释疑解惑,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发挥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答复精准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本级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二是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秋林和博物馆广场地区管理办法>等三十二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规定>等十二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对涉及上位法调整、执法体制改革、公平竞争审查和民法典贯彻实施等与法制统一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废止27部地方性法规、44部政府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三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编辑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学习资料汇编》,起草《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具体范围、健全完善公民建议审查制度和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制度,并试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四)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充分运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不断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1.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一是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升级。该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部门平台、区县(市)平台等7个栏目。构建了包括市政府本级、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在内的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数据同源,完全融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功能并入网站管理平台。目前,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只需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网站对应栏目的信息可自动同步更新,实现了“前台一张网、后台一系统”的集约化模式,数据实现共享共用,且页面展现均按国办标准规范发布。二是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把分散的审批系统整合为全市统一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各级近800个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开通网上办事服务,实现了市、区(县)、街(乡镇)的“一网通办”,并进一步向社区延伸。三是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全市市级和区、县(市)政府21个政府网站全部完成IPV6地址转换并已通过国办测试,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融通率达到90%以上,DNS域名服务器解析服务已上移至云平台,解析正常。

  2.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为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在完善各级政府网站功能基础上,借助政务新媒体平台丰富公开内容。一是按照《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20〕28号)要求,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表格,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填报,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完善实时动态监管机制,更好推动和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水平。二是对照国家《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每季度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工作,并对问题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督导整改。三是全国“两会”召开后,按照国办和省办要求,及时督导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分不同主题,在不同时段,同时转载和发布相关报道。通过在全市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加挂专题链接和小程序码、转发专题宣传、政策解读产品,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四是建立哈尔滨市政务微信矩阵。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将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微信公众号链接到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平台,方便市民通过一个平台获得全程全时的服务,了解政府信息。我市政务微信矩阵现已链接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并轨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

  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发行工作。收集、整理和汇总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大事记、市政府发文目录等内容,全年共编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24期,刊发市政府和部门文件等67件。2020年,增设了“惠企政策”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有关便民、惠企等方面政策。在积极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版《政府公报》,实现按需查阅的同时,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政府公报》纸质版发至各区县(市)政府、街道(乡镇),同步在图书馆、市民大厦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摆放,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五)加强考核培训,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纳入各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和市政府各部门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两大体系当中,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监督考核。综合对9区、9县(市)政府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考核结果,形成考核评估报告。各区县(市)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考核,在各自的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全部达到国家和省里标准。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考核。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报的编制与公布工作进行集中监管,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将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对撰写内容、统计项目、规范格式、公布时间以及公布载体等方面进行严格督导,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使之固化为一项制度。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指导。在疫情期间,克服不能集中培训的困难,通过电话、全市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微信群等方式,随时答疑解惑,及时督导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印发《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业务轮训的通知》,就政务信息编辑与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等方面工作,组织对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轮训,完成了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集中培训。通过灵活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切实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四是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委托黑龙江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采取观测、实际验证、在线信函和传真申请、登录网上互动平台交流等方式,对2020年度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三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实现全面依法履职,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统一规范公开事项标准。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继续推动基层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提高编制目录标准,扩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健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机制。持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配套制度,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权威发布、生动解读、及时回应、快捷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调的服务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tgflt.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4664049)。

  年报下载:哈尔滨市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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