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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时效性,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在成立之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业务处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流程化管理工作范畴,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按照工作节点进行分解,形成“提出申请、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审阅、核稿把关、保密检查、门户网站发布(答复申请人)”的规范化操作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局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板块,其中包括: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栏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1条,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发布。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分批公布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36万项,包括事项名称、依据、要件、时限、收费、环节等要素。
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外,我局积极探索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及时宣传我局的标志性工作和亮点工作。全年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15篇,在中央台《新闻直播间》、人民日报、新华网、东北网等国家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和文章27篇。与广播电视台《作风整顿进行时》、《党风政风热线》等直播节目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哈尔滨日报分三批次,公开492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书25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10.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已按时答复完毕,按时办结率100%。
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提案7件。其中承办10件、主办6件、分办13件、协办6件。在全部35件承办提案答复中,有15件为A类,20件为B类。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与相关代表和委员进行沟通和答复,并针对接收到的建议、提案形成正式答复并通过提案议案系统进行了回复。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1.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2020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对涉及本地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企业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引导社会舆论。注重统筹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设哈尔滨人民政府官网的“优化营商环境”板块,拟打造“五大环境”、便民利企政策、企业投诉案例、意见建议留言等栏目。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经验成果、调研课题等,将门户网站打造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便民利企业服务平台。
(四)加强微信公众号宣传。注册“冰城营商”微信公众号,实时展示我局的工作动态和成效,接收和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互动回应、便民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