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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依据,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7年全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http://www.tgflt.cn/col/col4971/index.html),联系电话:04518466440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目的,以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和哈尔滨市民政局信息网等信息平台为载体,与民互动,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政务公开机制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我们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充实人员力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数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和相关政策,部署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各自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了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二是强化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加强哈尔滨市民政信息网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网站可用性、实用性和安全性。2017年清理市民政信息网废止文件3个,审查公开规范性文件7个,由政务公开办公室协同法规专员办对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审定2次。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保证公开信息及时、权威、准确。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惠民行动项目和“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落实,主动公开我局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强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建立预公开制度,在局机关广泛征求意见,促进科学决策。完善“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专栏建设,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捐赠等涉及民生利益的专项资金及物资使用等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务网站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网站栏目设计优化,简化信息网上公开审批程序,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重点开展政务咨询、意见征集、政民互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网站活力。二是建强信息公开微平台。完善民政各业务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微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三是发挥主流传统媒体公开作用。推进新闻交互常态化,今年先后数次由局业务主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人员走进行风热线,实时解析群众关注、行业聚焦的民生问题。
(四)推开网上政务服务。为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我局依托“互联网+”、实体“窗口”、会议听证等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一是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政务公开。把“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和局信息网网站建设作为民政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办事大厅,开通网上举报信箱、局长信箱、各个业务部门业务问答专栏。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发布公开信息574条。二是发挥实体“窗口”对外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林同志先后三次深入局行政审批窗口,以陪同办理的方式亲自体验办事流程,就强化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流程再造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局各主管部门指导系统“窗口”单位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等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退伍军人安置、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多个单位还依托服务对象集中的地点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等公开设施,方便服务对象随时查询所需资料,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工作动态。三是推行两项听证制度。我局始终坚持把推行决策和执法两项民主听证制度作为丰富政务公开内涵、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助力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
(五)狠抓要点工作落实。年初以来,局党组紧盯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着力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落实。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权责边界,在局信息网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二是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扎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2017年,通过哈尔滨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对外公开城乡低保信息162352条、特困人员供养信息22789条、医疗救助信息及临时救助信息各1套。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要求,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负面清单进行评审,确保了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服务事项内容,优化服务事项流程,公开服务事项信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落实流动受理、委托代理制度,利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今年以来,规范服务事项内容2个,优化服务事项流程5个,公开服务事项信息11条;通过接受新闻采访回应解读政策14次、通过中国哈尔滨、民政信息网发表政策解读文章4篇、参加省市电台电视台行风热线2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市民政局通过不同渠道和不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61条,其中市民政局信息网及政务公开网公开574条,政务微信公开929条,服务办事大厅公开9条,哈尔滨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公开31项35条,报刊、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条。另外通过微博微信点对点回复信息189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上申请有7件,占88%,信函申请1件,占12%。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社会组织管理类信息1件,社会福利类信息1件,社会救助类信息4件,其他为预算公开等方面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机构情况、社会组织管理、预算公开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2.5%,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社会救助信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2.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其他部门的工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市民政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民政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局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70件,其中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69件(承办:62件,协办:7件),涉及养老工作23件、社区建设工作11件、地名管理工作10件、社会救助工作9件、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7件、殡葬工作6件、民间组织管理工作4件。全局在各业务部门共同努力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延伸,我们当前工作成效与民政工作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亟待提高。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送信息不够及时,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工作时效性还亟待加强。个别单位对群众反应问题答复不及时的现象偶有发生。三是工作流程还亟待规范。突出表现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民政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认真完成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的认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应公开单位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导抓好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局审计和法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各级政务公开牵头负责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逐级开展督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局应公开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是不断强化制度促规范。以建立健全定期汇报工作制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标准,提升办理效率,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哈尔滨市民政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