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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与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编写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将在哈尔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概述
根据机构调整和班子分工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刘志国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母继春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实施细则》,在各处室广为宣传公开要点,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做到确保公开,不走形式。2015年,局机关全年制作政府信息2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条,政务公开网弓解开信息4条,政务微博9条。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条。通过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林业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监督,有效促进了市政园林林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了“生态哈尔滨”建设。行政审批保持“零”差错。哈尔滨市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共受理服务事项1200件,按照承诺时限办结率达到100%,继续保持窗口办件“零差错”的业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求,市林业局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以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著。
(一)建立健全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非常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结合起来。为更好地向群众、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修订了《哈尔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了《哈尔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目录》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政务公开监督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在市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我局从开展阳光政务、透明政务的角度编制了《市林业局各项工作制度汇编》有形成了制度汇编,将政务公开、“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公用经费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六大类别31项制度均纳入其中,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基础,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影响深远。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经济服务信息量较少,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掌握不够,影响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常态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强化宣传,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在系统内部广泛宣传,同时还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加深公众对林业行业的了解。四是抓好落实。通过定期检查、定期碰头、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五是强化载体,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挖掘林业网站功能,丰富各类信息,搞好互动。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