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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哈尔滨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尔滨市全面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国办和省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提速、提质、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及时督导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依据国家评估指标,增设“助企纾困哈尔滨在行动”等政府网站专题栏目,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三是综合运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四是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五是重点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全市9区9县(市)全部完成集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任务,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同时,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教育、社保、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公务员录用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加强会商研判,会同相关部门、法制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讨论、研究,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主动与司法部门和法院对接,加强沟通,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升级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成政府网站政府规章库数据联通工作,为国家政府规章库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建立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矩阵,完善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的全面、集中、高质量发布,稳步推进历史文本的收录工作。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政府网站已达到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要求。二是统一办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关停、域名变更、信息变更ICP备案手续,完成网站名称规范管理工作,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完善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标准,制定新版工作规范,确保政务新媒体运维状态正常、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发布准确。四是全年编发24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纸质版线下发放,电子版线上发布,日益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一是调整考评细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专项考核。二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对照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标准,各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建设与国家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发展不平衡,工作人员流动较快,新人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下一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将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督导基层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丰富新增领域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加培训频次,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市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gflt.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677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