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哈尔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1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1日
哈尔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号)精神,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以及影响和制约创业创新等问题,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任务、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信息孤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6年3月末至4月上旬):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第二阶段(2016年4月中旬至9月末):市编委办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审核意见,建立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县(市)进行试点,以点带面,指导区、县(市)政府对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推进公共服务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指导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及办事指南。
第三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末):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建立目录,逐项编制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经过审核后,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管和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市直部门)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坚持能减则减,可取消坚决取消的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相同的材料。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批准文书的,只提供方便查询验证的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即可。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市直部门。)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在减程序、少环节、压时限上求得重大突破。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四)完善升级政务大厅功能。要充分发挥“市民大厦”的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要最大限度地推进行政审批向政务大厅集中,并积极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暂时不能进入政务大厅的单位也要进一步提高办事功能,减少办事环节,“一个窗口”受理。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相对单一、数量较少的部门可指定一个固定场所作为窗口统一受理,实现基层群众只进一个办公室,只找一个部门即可满足办事需要。公共服务事项较多且受理量大的,可根据场地、设备等实际情况,在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与提醒、网上咨询与投诉。加快实施办理结果的自助打印和缴费票据的自助打印。发证部门提供网上查询的服务方式,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六)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简化群众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举措。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方案于2016年4月上旬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试点工作。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市政府确定南岗区、阿城区和方正县作为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要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公共服务流程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实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症结,制定具体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并稳步扩大范围,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试点要重点解决好转变政府服务和监管方式,优化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动态调整充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和内容。试点时间自2016年3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8月31日在各区、县(市)全面推开。
(三)加强沟通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掌握工作要求和精神实质,并加强对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的跟踪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根据职责任务,研究制定本部门和本系统(行业)基层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及服务流程标准,规范办事指南内容,为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提供可复制的标准体系,确保区之间、县(市)之间、乡镇(街道)之间同类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数目大体一致。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涉及基层政府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文件中涉及提供手续、证明、盖章等进行认真论证,无法律依据的要坚决取消并向社会公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做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区、县(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综合、统筹推进、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总体安排,提前介入,深入研究,科学制定推进落实的各项措施,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本部门、本系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不留死角盲区,把相关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简化优化工作整体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公共服务流程有关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持续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并强化问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要及时总结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深入区、县(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改进,并于2016年11月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