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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
20件民生实事(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24〕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4〕27号)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幸福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推进2024年20件民生实事作为哈尔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1.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全市建成73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岗位发布、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建成250个“社银合作”网点,在银行网点设立“社保服务专区”,引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高频服务事项。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计划,完善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全年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2.5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16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面向农民工群体开发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项目,大规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足额发放培训补贴,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累计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等,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遴选推荐5个标准化“安薪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在建项目覆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方面,推进儿童友好相关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力度,2024年建成20个儿童友好社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改委)
4.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幼儿园办园质量整体提升,积极创建优质幼儿园80所,提供优质学位25000个左右,加快道里区、南岗区、平房区、松北区、尚志市和宾县6个省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建设,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各区县(市)加快建设中小学校,新增义务教育学位9600个。按照普通高中特色类型,科学整体布局,示范引领全市普通高中有效转变育人方式,推进建设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省级示范区、15个示范学校、25个示范学科和42项课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深化职业教育贯通融通。持续推进职业学校贯通培养,推进宾县、五常市、通河县3个县(市)开展中高职县域落地人才一体化培养。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新增5所职普融通试验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在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9县(市)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县域医共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7.开展城市三甲医院“包县”帮扶。选派4所市级三甲医院与9县结成包扶对子,通过派驻专家、建设“名医工作室”、人才培养、远程协同、科研协作等措施,推动实现县域诊疗能力提升,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实现县域具备独立诊疗能力的分级诊疗病种数量不低于100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8.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切实承担属地化责任,配合省持续加快推进呼吸、儿童、中医(肿瘤)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按照省投资计划,按进度拨付我市承担的呼吸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9.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百村(社区)示范、千村(社区)工程、万户受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为牵引,将适老化改造作为老年人受益最直接、群众“摸得着、看得见”的民生工程。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环境改造、生活辅助器具安装和智慧安居监护设备配置等,完成47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扩大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面。依托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社会办餐厅等设施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指导各区县(市)助老餐厅(点)标准化运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助老餐厅(点)服务网络向社区、乡镇延伸,扩大服务覆盖面。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健全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办托育机构和普惠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鼓励现有幼儿园按照托育服务规范要求增设照护班招收2—3岁儿童,探索建设“家庭托育点”服务模式,多种形式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78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2.促进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加快谋划木兰县220千伏变电站项目,持续推进选址、可研编制、评审、纳规等前期工作,为实现省内县(市)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13.提升城镇燃气覆盖率和用气安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项目向上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推动部分未开通管道燃气的高层住宅尽快开通,持续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改造老化燃气管道500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14.完善健身场地设施。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安装完成100套健身路径、9块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打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体育公园项目建设,提高场地设施利用效率,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3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5.加快农村5G基站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村基站建设工程,2024年新增建设农村5G基站613个,实现行政村5G覆盖率达到100%,为农村高质量数字信息化发展提供基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6.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淘汰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7%以上。推动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逐步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7.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城中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持续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散煤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市PM2.5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准入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8.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开展供热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冬病夏治”工作,确保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端系统供热隐患、问题在供热期前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推广智慧供热应用,完成改造供热老旧管网214公里,新增智慧供热覆盖面积114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9.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强化政府责任、多元筹融资、建设管理、建养管运协调和强化考评示范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300公里,危桥改造20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开展“雪亮工程”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完善环省、市、县感知风控圈和重点场所周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感知设备,进一步优化智能感知前端布局,补齐覆盖盲区,稳步提升智能前端比例,新建、改建视频前端高清化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落实机制。建立由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将20件民生实事列入年度督办事项,及时协调解决民生实事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民生实事责任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
(二)强化责任担当。将民生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民生实事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定好专人推进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民生实事涉及的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三)确保工作质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确保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民生实事2024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涉及室外施工作业的民生项目要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工。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民生实事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