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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效能,推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哈尔滨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企业)、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61号(邮编:15001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日。
附件:哈尔滨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