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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求,代拟起草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措施》共6方面36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主要包括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等4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主要包括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等8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主要包括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等4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主要包括推动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等10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五)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主要包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等5项具体工作措施,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等5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1年6月7日17时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rbfgf@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