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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市商务局拟制定新的《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本次修改《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储备蔬菜的主要品种为大白菜、土豆、洋葱、红萝卜、胡萝卜5种蔬菜。
二是明确了储备的期限(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是明确了储备数量和补贴资金(每储备期总储备量8850吨、补贴资金442.5万元)。
四是明确了所需资金的利息和仓储、装卸、运输、损耗等有关费用的补贴。
五是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资质管理单位。
六是明确了入储管理、在库管理、动用管理和质量管理办法。
七是明确了监督检查单位和职责。
有关单位和我市广大公民可在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级冬春蔬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xc201909@163.com
联系人:孙治华 联系电话:0451-8677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