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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的通知》,此次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及纳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ABCDE类高层次人才、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根据《通知》,高层次人才作为主贷人在哈市购买家庭首套住宅,给予以下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在我省范围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申请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享受与主贷人同等优惠政策。
同时,高层次优惠政策于8月1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至2027年3月底。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