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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十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方案》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三个方面帮助困境儿童养成自尊自信、积极乐观向上的性格品质和不屈不挠的心理意志。
十项措施如下:
1.重点研究和关注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2.加强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加强对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对发现疑似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第一时间介入、指导。
3.开展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宣传。各学校每年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职责落实。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 1 名专(兼) 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学校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选配有爱心有经验的心理教师或思政课教师作为成长导师。
5.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人员入职前开展岗前心理健康培训,培养学校教师、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托育工作人员等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同时具备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报告和心理健康疏导能力。
6.开展心理健康监测。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引导有需要的困境儿童主动接受心理健康测评,掌握心理健康情况,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档案。
7.开展有效关爱。为有需求或测评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儿童,分类制定心理关爱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措施,开展爱心陪伴、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活动,提高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
8.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做好出院回归社区、学校后的跟踪帮扶服务,动员学校教师、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与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关爱服务关系,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家庭探访、咨询服务、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精准关爱服务。
9.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医疗卫生机构的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对就诊的困境儿童应当提供规范诊疗服务。每年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困境儿童进行免费义诊,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
10.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阵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社区卫生站、城乡儿童之家、少年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民政服务站(社工站)、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机构或场所,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