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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家政服务业关乎国计民生,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领域宽、范围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对于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制定《若干措施》,总体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黑龙江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计划》等国家和省的政策内容,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进我市家政服务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快构建部门间相互协作的组织服务体系、多重联动的技能培训体系、点面结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利用平台及大数据体系规范家政服务活动,实现互联网+家政服务的发展目标。
二、《若干措施》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精神,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行业规范化、诚信化发展为导向,以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为核心,逐步建立人事代理、大数据评价、平台管理三位一体格局,推进互联网和家政服务业融合发展,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3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及市领导批示精神,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在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家政行业协会、企业等意见后,提交第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10条措施。在健全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方面,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开发平台手机APP,实现企业资源和服务共享。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平安云”“政务云”等大数据,拓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信用信息核查渠道。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在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方面,制定出台7个市级家政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在全市实行家政服务合同管理,推广使用国家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具体服务项目定期修改完善。在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方面,积极引导市属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家政服务相关课程,积极扩大招生规模,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做到从业人员上岗有标准、服务质量社会有评价,倒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主积极培训。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方面,组织开展“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员工制企业,推行人事代理制度。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让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受高品质家政服务。在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方面,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分类体检制度,为入驻平台的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健康证体检服务。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加大家政服务业标杆企业和典型人物宣传力度,让从业人员愿意来、留得下、稳得住。
四、解读单位
《若干措施》解读机构为市发改委,解读联系电话:0451-84664135,解读联系人:刘兴。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