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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图表等。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本级专栏()中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4664049)。
一、概述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以《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合法等方面基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导,规范依申请公开为辅助,不断提高工作规范水平。积极开展对外宣传,组织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根据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明确了“放管服”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等15个重点公开领域的公开事项和执行标准,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指导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市政务公开办适时与牵头推进的责任部门进行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情况,指导推进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提高基层工作规范化水准。一是突出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的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利用资源优势,夯实现有基础,培养基层典型,发挥典范力量,带动全面工作。哈尔滨市道里区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二是同步推进试点工作。在印发《关于开展哈尔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标准同时,要求市属的区、县(市)与试点单位同步开展工作。三是统一宣传平台。在中国·哈尔滨政府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栏,对试点工作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四是网上交流工作。利用网上专栏公开基层推进工作动态,促进工作交流,并列入目标考核内容。通过以点带面同步推进,使得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计划地稳步开展。
3.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充分利用短信提示功能,实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准确提示其及时处理公开申请,避免超期答复情况发生。利用日常工作督查时机,进一步指导各政府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讲解如何处理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水平。
4.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九周年之际,在全市开展“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有关部门设立多个宣传点,设置宣传台或咨询台,发放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等宣传单,进行相关政策现场解答。同时利用网络、室内外电子大屏幕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载体,采取网站宣传条幅、滚动标语字幕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不断提高行政部门和公务人员依法执行《条例》的自觉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5.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一是全口径培训。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大会,“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二是个别辅导。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采取不定期的、一对一的、因人而异的单独辅导。三是现场指导。利用集中督导检查契机开展指导培训,对涉及的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公开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把握的原则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等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各种不同方式的培训,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百姓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全市工作人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二)细化任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在“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站页面设置了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减税降费、扶贫救助、权责清单、执法监督、工程招标、交通、住房、就业、社保、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
1.推进“放管服”改革、财政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中国·哈尔滨网、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哈尔滨市政府各部门网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通过哈尔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及执行信息”专栏,按月公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相关报告及报表,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三是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二十日内面向社会公开。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和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财政网专栏进行公示,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企业、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政策规定。在公开渠道方面,为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市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将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直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统一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便利性。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在哈尔滨财政网设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二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上,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实施等各个阶段公开我市所有PPP项目信息。三是对于我市已实施政府采购的PPP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PPP实施方案的批复、PPP实施方案、招标文件、预中标社会资本、确认谈判结果、中标社会资本、PPP合同及其变更或终止等内容,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4.推进国资国企和政府采购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督促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和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其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并对相关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提出明确的要求。通过优化完善新版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建立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公告、成交中标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5.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促进强农惠农加大农业园区建设。建设落实省级“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82个,建设任务落实到五常、双城等16个区、县(市),33个基地被列为省级样板示范基地。二是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全新的农民以地折资入股、企业出资入股,农企互利互惠、合作经营新模式,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启动10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权能改革。出台并印发了《2017年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方案》,100个村启动了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转移农村劳动力。制定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目标。大力开展推介就业岗位信息、宣传维权服务,促进农民就业。共完成了三大类、18个专业、106期,共计培训10747人。
6.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争取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135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0万元。经过“回头看”后,全市重新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脱贫户。同时,认真落实省委要求,2017年的贫困村脱贫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目标已按时完成。二是推广农产品点对点、网上专卖等营销新模式。启动农产品众筹试点工作,已确定试点企业项目90个。积极开展电商平台建设,推动建设大米网分平台11个,入驻企业481家,产品1036个,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三是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扎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2017年,通过哈尔滨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对外公开城乡低保信息162352条、特困人员供养信息22789条、医疗救助信息及临时救助信息各1套。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2017年,关于实施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二是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重污染天气预警,结合环境犯罪百日严打战役,修订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拳治理冒黑烟车辆。全年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9次。三是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发布了《2016哈尔滨市环境状况公报》、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哈尔滨市的空气质量预报365期、水环境质量月报12期。完成2017年1至12个月的哈尔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录入,并将监督性监测结果对外发布。目前,已具备对哈尔滨市市区AQI日均值的未来3天预报、未来5天潜势预报的能力,每日开展常规预报一次,分时段预报2次。
8.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在《哈尔滨日报》开辟“教育专版”、在哈尔滨教育行政网开辟“教育新闻”和“区县教育动态”栏目,确定不同主题,面向社会及时、全面对教育工作进行集中报道,解读群众关心的教育改革政策,传递正能量,赢得全社会对教育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沟通,倾听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9.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了《哈尔滨市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效转诊机制,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在健康哈尔滨建设方面:一是制定并公开《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哈尔滨2030”发展规划>的通知》(哈发[2017]13号),推进健康哈尔滨建设。开展健康巡讲和实施健康健身知识进农村、社区、学校(幼儿园)、企业和家庭的“五进活动”,共开展讲座17场。开展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形式,利用已建成的健康宣传广场、举办健康巡讲19场。二是开展健康龙江行动“走基层,惠百姓”健康巡讲活动。全市共完成101场,发放宣传折页共20多万份。在黑龙江广播电台播放健康哈尔滨等方面宣传内容185次。三是在黑龙江电视台、广播电台龙广新闻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日报、生活报、哈尔滨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刊发了健康科普知识12次。
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28号),2017年8月1日零时起,市区内142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新的价格、医保和财政补助政策。市属医院药占比降至33.26%,同比下降11.51%,低于全省3.84个百分点;三季度末,9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共让利群众3811.5万元。
在互联网+医疗方面: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市一院推行体检微信平台的应用,为市级单位体检、局级体检、居民体检等推送体检结果。互联网医院,对接社区及基层医院,提供互联网问诊、会诊、教学培训等。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对接北京上海等30多家著名医院,为患者提供免费的远程会诊。目前已有市属15家医院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在中医药健康服务方面:出台了《哈尔滨市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中医养生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普及宣传,媒体专题宣传12期,开展健康讲坛8期,拍摄电视专题片一部,健康知识讲座12期。举办哈尔滨市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赛,扩大舆论影响,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通过争取国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43万元,支持我市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中医药特色重点专科建设、稀缺种子种植基地建设、中医专病五项建设。
10.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增强公开的主动性。突出以食品药品安全为主线,围绕主线推进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验、打假治劣等工作,主动将工作动态、检测报告、案件查处等信息向社会公开。2017年全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建立了“冰城食安在线”微信公众号,设立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科普宣传等版块,实时推送创建动态。二是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专项检查等内容,跟踪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台、主流报刊、网站、行风热线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三是突出公开的长效性。规定各部门信息公开基数,定期公开违法案件处罚信息、监督抽验结果、重大节假日监督抽验结果、专项监督抽验结果。违法案件处罚信息,因有行政诉讼期限90天,按每季度进行公开;重大节假日监督抽验结果要在节日来临之前予以公布,以指导市民消费;专项监督抽验结果,要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待检验结果公布后尽快公布。
11.推进生产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行政执法对象名录、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及执法检查流程、结果等,实现了对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事项、程序和查处结果的全流程公开。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1条,全文公开13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是发挥网站公众互动主渠道作用。在《龙江安全》杂志开办“省会之声”专栏,每期4-5个专版;在东北网、中国·哈尔滨、哈尔滨新闻网和18个区、县(市)政府官网、30余个市行业部门网站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在哈尔滨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设《安全领航》专栏;做好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更新维护,配合文明城市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通过第三方技术平台,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年共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出租车汽车驾驶员培训等热点36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1篇,通过电话等方式回应事件12次。
12.推进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公开。完善决策机制。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依托市政府确定的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监管部门等方面的高层次金融专家,为我市工作提供外脑支撑,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方面,认真请专家论证把关。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注重加强与“一行三局”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围绕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蒙东沿边开发开放规划、资本市场国九条等政策,推动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在跨境金融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企业外汇试点政策;与省银监局合作发展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全力推动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省证监局推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探索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与省保监局研究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发展惠及民生的多样化保险产品。
13.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房源、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价格等房地产市场信息,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二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通过在线发布、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公开。在“哈尔滨建设网”和“中国·哈尔滨网”发布《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施工流程指南(试行)》和《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的说明》等信息,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工作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组织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对中央、省关于扶贫、危房改造的系列政策进行了宣讲、解读;组织召开全市危房改造技术培训会,对区、县、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全国扶贫日”活动,将危房改造相关扶持政策汇编成册,通过宣传册、宣传单的形式让广大农户了解政策,积极参与危房改造。
(三)拓展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功能,拓展“双微”新媒体公开途径,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使政府信息能够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地及时、准确、详尽地公开。
1.升级改版提升政府网站功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推进集约化建设,构建全市统一政务资源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情,根据需要对“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站页面版式进行重新改版,将原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进行重建,调整专栏设置,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权威性,强化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2.运用媒体双微做好政策解读。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按照政策和文件一一对应或者一多对应的方式对市政府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共计对912条文件做过详尽的政策解读。二是利用政府网的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号,宣传市政府相关文件,发布来自媒体、职能部门的政策解读。哈尔滨运用新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对政府重要政策解读40余次,转发300余次。
3.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按照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积极做好2017年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相关工作。2017年,我市共解读政策性文件97件,解读率达到86.61%,其中部门和区县(市)有关负责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5次。
4.利用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一是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我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在“中国·哈尔滨”门户网站、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17年,我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898件,备案率100%,公开率100%。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法规公文栏目,按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等分类及时发布政府的重要政策,共计发布法规公文近2500条。
5.新媒体双微公开成效突显。2017年,哈尔滨环保政务微博,充分发挥微博传播迅速、发布便捷、互动性强的特点,连续开展微博直播和微博互动活动,以时尚新颖赢得网友关注,已初步形成尊重倾听网民、重视发布解读、互动沟通民意、迅速反应处理、协同参与社会化服务的特色。打造“互联网+政务”新模式,荣获“全国十大环保微博”;“全国环保政务微博排行榜”中,@哈尔滨环保获得第六名的好成绩;在“副省级城市环保政务微博排行榜”中,@哈尔滨环保获得第二名;在“东北环保政务微博排行榜”中,@哈尔滨环保位居排行榜首位。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工作。以国家第三方评估指标和省考核实施细则为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督导考核力度。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情况,将每年统计指数统计表精简合并,做到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时间。二是进一步加强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先行完成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在网上公开作为样板,然后督导各区、县(市)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使之固化为一项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核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系列工作规定。完善和出台六项工作制度,即《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哈尔滨市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会议公开规定(试行)》和《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六项制度”使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始从常态化,步入规范化,驶向制度化,并轨法制化。“六项制度”为纲,纲举目张,用制度约束工作,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六项制度”使得公开触角得以覆盖政务公开每个角落,让政府信息能够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地及时、准确、详尽公开。
3.提高公开工作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认真研究我市市直机关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标准,经过努力,成功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市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由原来的1%提高到了5%,行使“一票否决”权,实现考核过程、结果有机统一,为今后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4.坚持执行考核监督制度。日常工作按季度进行网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详细记载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督导。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与牵头推进责任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完成对各区、县(市)和政府部门的半年、年终工作考核。通过集中检查指导推进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5.实现第三方评估考核。按照国家和省办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多次协调,通过划定参评单位范围、制定评估体系和标准、签订工作协议等环节,以书面和座谈会的方式,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征求对《哈尔滨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2017年哈尔滨政务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论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909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1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5.7%;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83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6.6%;各区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934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70.7%;各县(市)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64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7.0%(见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市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1件,其中,市政府收到申请16件,政府部门收到申请422件,区级政府收到申请93件,县(市)级政府收到申请10件(见图)。
在全部受理的申请中,按照规定按时办结535件,延期办结6件。在答复内容上,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2件,同意全部公开的31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9件,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3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业务范畴的10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件,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而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6件,建议通过咨询、信访、举报等其他途径办理的19件(见图)。
541件公开申请分别以4种不同方式提出,其中,当面申请64件,占信息公开申请总数的11.8%,传真申请7件,占信息公开申请总数的1.3%,网络申请348件,占信息公开申请总数的64.3%,信函申请122件,占信息公开申请总数的22.6%。从数量上看,主要以网上和信函方式为主(见图)。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复议15件(次),其中,市政府部门5件,区级政府10件。经市级复议机关裁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其他情形的4件。
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诉讼16件,其中,市政府部门4件,区级政府11件,县(市)级政府1件。经审判机关裁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7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他情形的5件(见图)。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度哈尔滨市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978件,其中综合经济类78件、城建城管类344件、社会事业类283件、自身建设类273件(见图)。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哈尔滨市政协会议和闭会期间,共提出政协提案616件,其中经济建设类142件、科教文卫体类167件、城建环保类225件、社会法制类82件(见图)。
这些意见、建议和提案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认真督办,全部按规定及时完成了办理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过程中,涉及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均由受理部门承担,全市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53.48万元,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10万元,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43.48万元(见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公开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基层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专职机构少,人员调换频繁,经费难以保障,公开平台专业人员与公开工作人员联系不紧密。三是公开内容和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哈尔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三个继续”。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证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正视依申请公开的严峻形势,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合法依规地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复议和诉讼。
三是继续推进哈尔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奠定良好基础。
2.201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信息情况表.doc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