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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市政府部门网站—办公厅—政府信息年报专栏查阅下载(http://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电话:0451-84664960)。
一、概述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范围、程序及责任人,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认真履行公开信息义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网作用,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根据厅机关的职能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包括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对照信息公开目录中的类别、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定期汇报、抽查督办,信息公开尽量做到覆盖面广、更新及时、下载方便。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厅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5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77条,政府网站公开147条,政务公开网等网络公开14条,报刊等媒体公开17条。在这些信息中,包括规范性文件121条,财务预决算、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及工作职能24条,政府公文等其他方面的信息110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厅共收到5件网络申请,都是不属于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我们还是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尽力做了一些解释工作。
三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厅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的案件的投诉,也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的案件。
四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7年,厅机关共收到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这些议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做到了格式规范、依据合法,内容表述清晰、客观真实。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2017年,共支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3万元,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分类上还不够科学,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还比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推广和使用还不够广泛。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厅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工作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都应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公开,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