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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认真总结哈尔滨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数据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http://zwgk.harb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下载。
一、概述
2013年,哈尔滨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产业大招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市政风建设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服务社会公众的有效措施、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力促进了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连续下发国办发73号和100号两个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招商引资年”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各项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保证公众知情权。
1.明确信息公开重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哈尔滨市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和价格收费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二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是保障房建设分配等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生产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是招投标信息公开。
2.细化公开工作要求。为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各项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清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加强指导和提示,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3.加强组织机构保障。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市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高层组织领导。同时,下发《关于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络表的通知》,重新理顺各区、县(市),市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全市最新的公开工作机构联络网,持续上下联动、逐层负责、整体推进的组织格局。
4.夯实政务服务基础。指导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加大审批服务事项的公开,促进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做到定密准确、应公开尽公开,同时配以必要政策解读。加大基层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协助平房区完成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接受国家、省验收组验收,并积极为平房区政府争取试点补助资金。
5.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指导,随时解答各地各部门工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促使公开申请处理工作流程不断得以完善,回复工作逐步规范,公开信息申请者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1.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一是开展纪念日宣传活动。在《条例》实施5周年之际,与省政务公开办共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全市33个部门在中央大街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同时利用网络、室内外10处电子大屏幕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载体,采取网站宣传条幅、滚动标语字幕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多种渠道扩大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哈报等载体开辟专栏,有效利用2000台公交车、13000辆出租车车载电子屏广为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2.不断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各级政务公开机构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政风建设工作考核,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将日常考评结果累加计入年终成绩。对于发生失泄密情况的,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整体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个别问题情况进行分别通报,有效促进了公开工作的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为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提供动力,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把握的原则,以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的公开等方面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一是集中授课,及时传达国家、省、市相关工作精神,明确要求。二是以会代训,分组、分片面对面学习研讨、交流经验。三是结合平日具体工作实际,一对一讲解注意事项。通过学习交流极大提高了基层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与制度,严格各项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推行保密审查证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无泄密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制发同步审核确定公开属性制度。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联动机制。为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12116条。其中,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2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0.31%;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977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73.02%;各区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876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2.03%;各县(市)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0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4.53%;市级公用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信息676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0.1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哈尔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加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规定》等信息。
2.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关于哈尔滨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中有关建筑面积核实相关要求》、《哈尔滨市西客站站前地区管理办法》等信息。
3.财政预决算信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哈尔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O13年哈尔滨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哈尔滨市201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等信息。
4.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的决定》、《涉企例行执法审查审批权限、程序(试行)》、《行政处罚案件定案审批工作规则(试行)》、《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等信息。
5.城市建设和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等信息。
6.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哈尔滨市新农合补偿规定》、《加强医院探视及陪伴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等信息。
7.教育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信息。
8.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3年行动计划》、《哈尔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规定》、《哈尔滨市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哈尔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等信息。
9.公共服务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3年度哈尔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3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3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哈尔滨市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政务公开网站、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公众查阅点、数字电视上的“阳光政务”频道、市长公开电话,以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同时,结合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哈尔滨发布微博大厅等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11件,其中,市政府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630件,区级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29件,县(市)级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52件。在全部依申请公开中,按照规定按期答复的711件,无延期答复情况;全部公开627件,部分公开3件,依法依规不予公开2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0件。
本年度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申请方式以网上申请方式为主,占全部依申请公开的56.54%。二是答复规范及时。各地区、各部门均高度重视公开申请工作,认真研究有关政策,答复规范及时。三是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不仅体现在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较往年有了大幅上升,更体现在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熟知程度上,有效申请达96.6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没发生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每年都在不断深入推进,且在历年全省工作考评中成绩都位居前列,社会满意度也在逐年提高,但是客观评价仍存不足,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如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公开信息查询的便捷性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展。
2014年,全市将按照国办发〔2013〕73号文和国办发〔2013〕100号文,以及省政务公开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重点从公开内容、公开机制、公开平台等方面下功夫,继续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改革的进程,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方面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扩展公开内容。在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适用性。在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方面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巩固成果,进而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有效公开。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改进政务公开功能和管理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二是完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力促能够接收处理问题、解释政策,提高工作效率。
(三)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促进公开质量的提升。一是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宣传、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二是建立公开工作人员主动获取重要信息制度。采取适当的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等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为开展公开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建立公开工作定期督导机制。按照每月网上公开信息检查的情况,每三个月定点通报一次信息更新情况,督促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保证整体公开水平和质量。对重点领域现场对接工作。四是加大专家解读政策机制。对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较多的政策,出台政策同时,加大政策的专家解读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
六、附录(具体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