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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司法局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4-12 02: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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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改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一是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将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调整进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了办公部门组织协调、法制部门审查把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其它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二是配备专职人员。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有三名干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局属单位和区、县(市)司法局常设机构也全部实现专人专管;三是健全基层组织机构。在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局属各单位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网络;四是建立例会制度。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五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为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系统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工作任务到岗、到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落实机制。年终目标评比时依据《政务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梳理公开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一是依据《条例》规定,制定下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二是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已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对已过时效或已变更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删除和更改,对应予公开却未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补充;三是组织法制部门和办公部门有关人员,重新梳理了《哈尔滨市司法局行政权力目录》,制定了《哈尔滨市司法局行政权力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按照要求在局政务网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公开。

(三)活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一是活化原有公开载体,让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2009年,我局对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了依申请公开、诚信档案、网上咨询、网上办公等栏目,广大市民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查询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情况,直接咨询司法行政业务,完善了网站功能,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层次;二是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利用易于群众接受、便于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开展工作。我局积极参加省、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通过广播提高公开效率。局领导亲自参加市电视台《新闻面对面》节目,讲解群众关心的法规政策,现场解答提问,并就有关服务事项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截至目前,我局共采用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悬挂公示板、设置电子触摸屏、张贴指示牌、印制办事指南手册、设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十多种公开形式。这不仅拓展了我局政务公开的途径,构筑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阔平台,而且提高了我局业务工作的服务质量,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现有的法制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5月下旬,在全市各大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为主题的纪念《条例》实施一周年“法律广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共设宣传展板40个,发放《条例》宣传资料2000余册,接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强对外日常宣传。将《条例》全文在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并要求系统内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条例》宣传册和《哈尔滨市司法行政办事指南服务手册》,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办事程序,掌握相关政策,从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行政行为。

(五)加强网站管理,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程序,确保了局政务网站的安全运行,使应公开的信息都得到及时、准确的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政务网站共发布和更新公告、通知19条、政务信息250余条,回复网上咨询260余条。

(六)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在完善原有的责任追究、群众评议、依申请公开、目标管理、信息审核发布、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条例》,对主动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预公开程序和公开时效进行了修订,构建起完备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建立起部门负责人、保密员、政务公开负责人、主管领导四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外泄;三是办公部门定期发放征求意见信、建议书或组织评议会、讨论会等,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体系,建立起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和网络,并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法制监督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不定期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效能。

(七)加强业务培训,树立优秀典型。一是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条例》学习纳入局机关业务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年内在本部门组织一次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二是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了信息公开的基本规范,明确了《条例》的具体要求,提高了全系统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对窗口单位建设优秀单位哈尔滨公证处和东风监狱进行了表彰,并在培训班上介绍了他们典型经验,以典型引路的方式,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局将以改造新办公楼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现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局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将政务公开业务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在新办公楼改造中,将按照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窗口单位建设标准扩建办事大厅,并增设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工作动态、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量。局机关所有服务部门在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便于群众咨询、办事。

二是建立局域网,推行电子政务。实施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实现服务型、现代化政府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政府工作模式的发展方向。我局拟在新办公楼内设置局域网,全面推行电子政务,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实现网上办公、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利用各种载体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网上办公进程。

四是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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