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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单位: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修正)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5年)
(5)《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6)《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
(7)《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其它相关法规、规范。
为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坚持规划先行、有序部署,推进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城乡建设的有序开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健康协调发展,特编制本次规划。
一、功能定位
生态红旗、民族强镇
哈尔滨南部的生态旅游型的特色镇
二、发展目标
依托红旗满族乡自然滨水格局与区位优势,集约使用土地,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营造优美生态环境,着力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特色镇。
三、规划规模
至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控制在5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60%。
至2035年,乡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4.82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镇区建设用地面积3.37平方公里。
四、空间管制
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的城镇空间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内。
以农田为主体的农业空间为45.7平方公里。
保护好以草地、林地和河流水面为主体的沿运粮河的生态空间。
五、体系结构
按照核心组团—村庄两个等级,到2035年形成“三核六星” 的村镇体系。
三核:红旗新城、金源小镇、工业新城
六星:东升、金星、五一、曙光、长征、明星村。
六、生态系统修复
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与修复并举。加快修复和保护受损的生态系统,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以生态修复规划指导和统筹村镇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城乡发展新格局。
1、构建农林复合生态系统;
2、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4、推动区域农业转型升级;
5、推进运粮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参与论证专家:
关国锋(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徐振全(哈尔滨市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万婷(东北林业大学 副教授)、许大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副教授)张莉娟(黑龙江工程学院 副教授)
本次规划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于《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待《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需根据市级规划对本次规划进行相关修改、调整。
公示时间:
2020-04-13 至 2020-05-25
反应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人:谢大莉
电话:86772520
E-MAIL:ghjzq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