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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关于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项目临时用地批复》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仲文秀;联系电话:0451-86772619)
附件:关于兴隆镇林业局集中供热并网改造项目临时用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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