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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的规定,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有效地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哈尔滨市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和具体分工,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同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哈尔滨市政务信息公开及门户网站信息报审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及时上报我局相关信息。
二、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策,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自觉执行能力。二是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政务监督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规范有序开展,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水平。目前,我局建立了《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市教育局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认真的实施。三是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新增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上传到市政务公开网特定栏目,并及时上报了《市教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政务公开形式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实际,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哈尔滨市教育行政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设置宣传板报以及编印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意义和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农民工子女就读、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四、政务公开效果
政务公开的有效快捷落实,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使机关人员服务意识普遍增强;促进依法行政,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升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五、政务公开情况
(一)政务公开的重点
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全市中小学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在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采取收费公示、监督及举报等三项措施,推行“六个一”工程(一状定责、一栏公布、一卡收费、一票为据、一查到底、一票否决),坚持收费公示不增项、不漏项、不出错,使家长清清楚楚知情、明明白白交费,从而有效遏制了中小学乱收费。
公开招生政策。要求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政策,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规定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坚持在报刊上设立招生专刊,教育专家亲自解读有关教育、招生方面的知识,刊登哈尔滨市中小学录取新生政策办法。在中、高考期间,组织学校设立中、高考招生咨询点,教育专家和学校领导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指导填报志愿。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新增主动公开信息中,法规类信息2条;决策类信息2条;社会资源类信息10条;社会服务类信息45条;人事信息类信息2条;财务信息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
(三)公开形式
1、政务公开网
市民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市教育局页面即可查阅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可随时查阅申请办理进度。
2、部门门户网(www.hledu.net)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二是一些政务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相关基础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破解和改善的方法。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到:一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资料,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