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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16:04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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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也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询,联系电话:823634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严格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市科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及时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各类信息200余条,官方微博转载发布300余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科技惠农大讲堂”“创新创业路演”等科技成果在中央、省、市媒体报道15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为遵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原则,优化功能,注重衔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推进平台建设。根据《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按照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管理统筹规划、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现我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开设12个板块: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规划信息、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

  (五)加强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形成政务公开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制定《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综合考核,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政策解读不够多元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太强,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各项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对上级传达的各项通知、要求、方案学懂、悟透,定期对各处室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做好上传下达,培养全局“政务公开一张网”的服务意识。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学习政策解读先进案例,充分利用图解、新媒体数字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努力提高我市科技工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哈尔滨市科技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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