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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工信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手段和内容。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工信部门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二是多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开展媒体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工信部门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重大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工信部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事指南等,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公开信息。2019年1-12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公开的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其他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6条、领导信息8条、机构职能2条、部门文件8条、政策解读8条、通知公告71条、财政信息2条、权责清单1条、其他18条。
一是公开规范性文件。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我局通过《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哈尔滨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哈工信规[2019]1号)等8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通过政务访谈等形式,向广大企业大力宣传我市支持工业企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19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19年,我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项,支付采购总金额531.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公民的申请公开事项6件,均已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件。两个案件事由均为同一事项。
2018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某申请人的《处理意见申请书》,要求我局对滴滴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查处。我局依据职能,对其作出回复意见,告知我局不是通信主管部门,没有对通信企业管理职能,无法对该平台进行查处。某申请人不认可我局回复意见,并提起诉讼。经松北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我局一审、二审胜诉。
2019年9月6日,我局再次收到某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并于9月16日作出答复。申请人仍不认可我局的答复意见,并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11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意见。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栏目比较单一、 有时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完善各栏目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法,更加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在网站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工作不够到位。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中,由于我局门户网站关停导致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在数据迁移、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断链、内容丢失等现象。对此,我局立即开展自查补链工作,对历年信息逐条检查,及时补齐相关信息,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