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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08/index.html。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通知》有关要求,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机制,制发了《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落实任务目标,责任到人,公开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层层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并登记备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三)优化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要求,为保障栏目信息充足,及时完成对新增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信息上传录入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及各类政策和工作信息,更好服务我市工业企业,助推工业经济发展。
(四)拓宽公开途径。2020年,我局为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宣传途径,提高服务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开设了“哈中小微报”微信公众号,并通过该微信公众号推送、转载信息47篇,浏览量10000余次,大力宣传我市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也为讲好哈尔滨故事、宣传哈尔滨魅力发挥了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公开信息。2020年1-12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公开的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其他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工作动态信息21条、领导信息7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通知公告60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10条。
一是公开规范性文件。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我局通过《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工信规[2020]1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通过政务访谈等形式,与广大企业进行在线交流,大力宣传我市支持工业企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我局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设立了《办事指南》和《在线办理》专栏。依据《权责清单》,我局虽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职能,但在2020年全年,没收到企业提请的审批事项。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工信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和省工信厅的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工业节能专项监察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在重点行业聘请专家参与全程监察。我市共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8户企业,涉及5个行业。除1户通信企业电能使用效率超标外,其余7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都合格,圆满完成了工信部赋予的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20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0年,我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项,支付采购总金额818.76万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818.7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公民的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均已办理完毕。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充实,公开的信息量也不够丰富等现象。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当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法治类工作内容仍放置在“其他”栏目中,针对这一问题,我局拟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增设“法治工作”专栏,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同意后,对该栏目重新设置,栏目服务功能将一目了然,更加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对已上传信息及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畅通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承办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27件,共44件,其中,承办6件、主办17件、分办4件、协办17件。目前,已完成全部答复。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把加强与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共商解决办法,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在得到代表和委员的认可和满意反馈后,通过哈尔滨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答复工作。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到100%。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