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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14 15:0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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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办:

201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总体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以政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在加强全面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在政策、服务等方面切实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2011年主要工作及成果

(一)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心工作,全面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1.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为经济发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新战略,我局推出了40项新举措。其中:

在落实政府惠民工程上。积极推进“天眼”工程建设,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网络,提高打击防范犯罪的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惠民项目之一“天眼”工程建设。在市区繁华地段和广场、公园、公交车站、易发案部位、校园周边和居民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同时接入城管监控系统,整合交通监控系统,并分别接入“天眼”工程监控平台和社区监控室,实行联网运行、实时监控、实时保存、实时调用。

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上。实行扁平化指挥,以“警力跟着警情走”为原则,全面实行扁平化指挥模式。由过去多层级下达处警指令,转变为由指挥中心直接向报案和求助地最近的巡逻民警(巡逻车)下达处警指令,实现直接就近处警。城区警力到达现场时间为5分钟之内,郊区警力到达现场时间为10分钟之内,偏远地区尽快到达现场。

在强化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上。设立监督投诉服务电话,市民遇有监督投诉问题时,可在工作日的8:30-16:30,拨打电话87661719进行监督投诉。同时,在此时段,市民可拨打以下四部电话,对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在户口审批、落户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7661537进行咨询;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7661716进行咨询;在新车落户、车辆转籍、报废、补牌补证等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6662422进行咨询;在消防审批、办事流程等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4552888转8238进行咨询。此外,市民在遇有紧急情况或在上述时段之外要进行监督投诉或咨询时,请直接拨打110。

从基层单位层面上,重点在为民便民上创新举措。尤其是重点监测部门和监测单位,都结合各自职能,想办法、出新招,不断推出为民便民新举措。

110指挥中心通过“开门评警”、“110宣传月”、开门接受评议等方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近年来利用固话、手机、小灵通、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致使一些群众上当受骗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我们还公布并启用了24小时预防电信诈骗服务咨询电话:96345,切实提高了市民识骗、防骗的能力。

交警支队秩序处增设业务窗口、机位和工作人员,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协调建行、农行等部门,增设ATM机柜,减少了群众到银行排队交款的不便。考验处已对部分具备考试条件的县(市)大队(五常、双城、阿城、尚志、巴彦、依兰、木兰)下放C1、C2、B5、科目一及12分考试权限,方便了当地群众。车管处车务大厅将实行全天候办公制度,午休时民警轮流上岗办公,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同时增设领导投诉岗,接待群众投诉,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

户政部门放宽本市农业人口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取消对其双方年龄和结婚时间的限制。放宽本市农业人口在市区居住落户政策。由原来居住十年办理落户调整为:主城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居住时间缩短为5年,呼兰区、阿城区居住时间缩短为3年。只要符合上述居住时间,并有合法产权住房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即可给全户办理市区落户。姓名、民族、年龄等户口项目的变更更正,市局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北跃”、“南拓”项目集中的平房和松北两区增设办事大厅,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证照,同时还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推出了方便群众的“办证易”、“证件通”等电子自助设备,制定了专门针对项目企业高端人士的预约上门业务办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效率,满足企业的服务需要。

消防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办事,按照流程办理业务,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要将群众引领至窗口工作人员处,做好工作衔接。第一个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群众的询问,不得推脱责任,如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

2.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上半年责成专人,及时进行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更新对已发布的6个领导信息及职能类信息、588个行政权力类信息、188个便民服务类信息、302部政策法规,40个可供市民下载的行政办事类表格达进行完善。截止到目前已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780、全面完成了行政权力运行网站的建设工作,梳理了293个行政权力,完善了三个配套制度,291个工作流程图。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等内容,为市民了解公安工作情况、信息,公开查询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属于公安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要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面公开。

3.积极组织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分批组织好中央大街中心宣传点的宣传活动。各分局都组织分会场。在市局机关、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的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各分局都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设立便民服务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使民警及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熟悉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有关措施,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深化政务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

4.加强公安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和效能。今年我局投入资金对市公安局网站全面进行改版,增加了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求助等内容,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从市公安局层面上,重点在服务大项目上创新举措。

4月份,我局聘请全市50个大项目建设负责人为市公安局服务大项目建设监督员,并于4月27日召开了聘请服务大项目建设监督员、落实大项目包保服务责任会议。会上,局领导亲自为监督员代表颁发了监督证,各相关警种、大项目所在分、县局与大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服务大项目建设承诺书》,从服务目标、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重点、服务监督等八个方面向大项目建设单位做出公开承诺:在服务目标上,我们提出对大项目建设实行“五服务”,即提前服务、预约服务、现场服务、跟踪服务、满意服务。在服务方式上,成立50个大项目建设服务小组,实行一对一服务,并建立常态化联系,定期深入大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在服务内容上,对大项目建设涉及的消防审批、交通保障、外国专家延期居留、务工人员暂住证办理等开通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服务重点上,把大项目建设工程现场作为巡逻必到点,全面加强工程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每天至少派驻一名民警跟踪现场服务,对滋扰、破坏、侵害大项目建设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查处,全力以赴,严厉打击。在服务监督上,由监督员随时对公安机关大项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专门受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认真、不作为、不执行等问题,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八条承诺”的出台,受到了大项目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深入推进、不断突破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大力推进决策公开

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形成办事效率普遍有提高,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局面。但这项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有些效果还需要稳固,需要继续深入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转变服务理念,严肃查处伤害企业和群众的行为及责任人,打造一流的公安行政服务队伍。二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经济民生的质量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打造与群众沟通反馈的交流平台,扩大公安机关政风建设工作的社会效果。四是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和“七大警务布局”建设,推动全局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抓好基层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不断提高办事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公安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全面实行办事公开的基础上,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展办事公开内容,突出解决好应当公开但没有公开到位,群众仍然感到不便的问题,推动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总结2011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与各级政务公开办要求、距离人民群众要求尚存在差距。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方面还不够丰富、全面,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未能全部、及时公布;其次,在政务公开的形式方面,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不足。政府网站建设中虽然进行了充实但在“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等栏目没有真正运转起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三,在政务公开的认识方面,个别单位及领导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第四,在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上,一些内容公开得不够及时,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动态信息类的内容较少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012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我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加大集中整改的力度。结合2011年在政务公开上的问题集中整改。整改过程中坚持做到纠建并举,边整边改,突出实效。要盯住问题抓整改。我们将围绕平时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单位领导负责,指定整改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要举一反三抓整改。在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力法,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执纪抓整改。要按照区分责任、严肃查处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一般类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局规、条令进行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对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害群之马,我们将依法依纪,坚决清除公安队伍。要强化问责抓整改。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存在问题单位的领导,也要落实问责制,要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针对存在问题的性质,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问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要完善措施抓整改。消防、交警、户政三个重点监测部位,要围绕服务大项目,制定整改办法;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要从转变工作作风、更新服务理念入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造一流的公安行政服务体系;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还要紧紧围绕深化“七大警务布局”,认真查找在“七大警务布局”推进过程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和完善。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组织督察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倒查”、暗访等活动,对重点监测部门、重点监测部位和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既要树立正面典型,也要曝光反面典型。

三是加大公开督导的力度。市局对15个重点单位和市区分局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整治情况、服务大项目情况和11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加大典型宣传的力度。加强宣传和引导,大力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通报大会,宣传一批正面典型。对工作成效明显、成果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2012年我们将深刻学习领会工作要点,把握精神实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务公开内容,不断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专此报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8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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