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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创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围绕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2.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政府规章制发工作,按要求向市大数据中心提供全部市政府规章集中公开标准文本。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每季度按时公布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三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待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后,牵头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3.高效落实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一是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主动接受监督,让单位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决策出台后发布至市政府网站民意征集专栏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加强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政策解读的释疑引导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解读信息页面与相关文件页面要互为链接。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在线访谈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
(三)加强舆情回应
落实三级责任人制度,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确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四)提升政务新媒体宣传效应
在严格对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其他创新形式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等传统方式外,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态调整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和各局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情况每年至少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考核督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四)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持续做好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进行审查把关的工作。凡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批合格后再予公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情况下,杜绝失密泄密等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