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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在认真总结哈尔滨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图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邮编:150010,联系电话:0451-84853246)。
一、概述
2017年,哈尔滨市财政局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订下发了《哈尔滨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哈财办〔2017〕296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哈财办〔2017〕265号),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降费信息、PPP项目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工作内容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财政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构建“阳光财政”,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哈尔滨财政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以及市财政局办公场所大型LED宣传屏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载体动态发布财政工作动态、新出台的非涉密财政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PPP项目信息等,并及时做好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政策解读率达到了100%。2017年以来,通过“哈尔滨财政网”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10余次,在哈尔滨市财政局办公场所利用大型LED宣传屏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将政府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公开图文信息3500余份。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百姓谈’”、《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哈尔滨新闻》等其他载体回应财政重点工作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59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充分发挥哈尔滨财政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在线访谈、百姓谈等公众查阅点,《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哈尔滨新闻》等新闻媒体,以及办公场所大型LED电子屏幕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公开载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
2.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事项的要求,对权责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哈尔滨财政网和哈尔滨市政府网下设的部门专栏中公布市财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流程再造后修订的权责清单,对《哈尔滨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公示”目录及时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清单和目录在哈尔滨财政网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局”上及时发布。
3.网上政务服务情况。在哈尔滨财政网设立“重点办事”栏目,将公务用车定编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等重点事项办理指南、服务机构、涉及的政策法规和问题解答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
4.做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更新工作,2017年以来,共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局”栏目更新信息210余条。并做好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栏目的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了哈尔滨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5.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做好政策解读。一是以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市政府网站和哈尔滨财政网发布,做到先公开、后执行。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局级领导通过政务访谈、发表文章、媒体播报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如市财政局以“财政支出‘一增一减’折射执政为民情怀”为题,在《哈尔滨日报》上对《关于哈尔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政策解读,中国网、东方头条、东北网、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市政府等网站随即进行了转载;市财政局起草的《关于实施支持农业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出台后,哈尔滨市政府公报立即进行了刊载等;市财政局通过哈尔滨市政府“在线访谈”平台就“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回应公众关切、与网友在线交流。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废止保留修改等清理结果目录及保留规范性文件文本在网站上公开。
6.推进政府信息数据开放。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精神,积极向哈尔滨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了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哈尔滨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信息、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信息、哈尔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等11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数据集,并将动态更新的数据第一时间提供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公开。通过哈尔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及执行信息”专栏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局”,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面向社会公开。
2.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后20日内,将2017年市级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汇总预算向社会公开,并督促和指导市直各部门于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将基本支出预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并将市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公开渠道方面,在指导市直各部门建设部门预算公开平台的同时,市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了预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市直各部门预算以及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等信息,并通过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便利性。通过不断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一方面强化了社会监督,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以预算公开为契机,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了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为做好决算公开工作,科学制定了决算公开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哈财库〔2017〕439号),进一步优化决算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编制了财政总决算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要求,并采用PDF格式进行公开,用“模板化”的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完整;全面推进区县决算公开工作。
3.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收费基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依据国家、省相关文件,逐项梳理我市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等,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财政网专栏进行公示,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企业、公众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政策规定。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开了市、区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举借和偿还情况,按财政部要求对2017年限额及举借债务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指导各县公开了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举借债务情况。三是向社会公示了全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资金投入情况。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在哈尔滨财政网设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二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上,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实施等各个阶段公开我市所有PPP项目信息。三是对于我市已政府采购的PPP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PPP实施方案的批复、PPP实施方案、招标文件、预中标社会资本、确认谈判结果、中标社会资本、PPP合同及其变更或终止等内容,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5.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及时督促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和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其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并对相关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提出明确的要求。
6.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优化完善新版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建立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公告、成交中标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通过对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控制、逐一步骤提示、信息板块分类等技术手段,搭建起政务公开多功能、综合信息平台,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等通过政府采购网各自独立账号即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在法定日期内无阻碍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公开的效果。二是公开信用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网开辟“信用体系制度”专栏,对评审专家、供应商、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制度予以公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建设,促进我市城市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分别以2种不同方式提出,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9件。分别占到了40%和60%。主要包括申请公开2010-2016年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金额、哈尔滨市财政2010-2016年度对交通的投入金额、2010-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总额等信息公开申请。在全部受理的15件申请中,按照规定按期答复14件,延期答复1件。在答复内容上,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8,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发生行政复议1件(次)按照复议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已对申请事项进行了告知。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过程中,涉及检索、邮寄等费用,均由本部门承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5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6件,政协提案21件,涉及代表、委员72人,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复率100%,对答复情况相关代表、委员普遍表示满意。
(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检索、邮寄等相关费用,均由本部门承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财政预决算公开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是纵观整体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公开信息查询的便捷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展。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认真完成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推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各项推进工作;结合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在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公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标结果等内容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做好PPP项目工作领域信息公开等。
(三)不断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以“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财政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为平台,完善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提升电子大屏幕、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公示栏、公共查阅点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财政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财政信息及时、有效、规范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附件:2017年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