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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28 09:42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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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在认真总结本机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工作思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图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邮编:150010,联系电话:0451-84853246)。

一、概述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哈尔滨市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效落实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和法治型机关,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扎实推进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局班子成员均从各自分管角度对政务公开提出要求,并积极做好工作指导。在各专项工作会议上,局领导都对相关领域的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二)健全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规税政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为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防护。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完善制度。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哈尔滨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流程》《哈尔滨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图》和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流程,统一规范了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事项。为有效落实2018年哈尔滨市及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印发了《哈尔滨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了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和“预决算信息”等15个重点领域的公开事项和执行标准,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处室,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宣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十周年之际,通过利用网站宣传、大屏幕滚动宣传标语、下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在全局开展了“大力推进五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五)畅通渠道。通过哈尔滨财政网、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哈尔滨政务服务网、哈尔滨市政府公报、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政府“在线访谈”和“百姓谈”平台、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以及报纸电视、局办公场所LED宣传屏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多种有效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做好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政策解读率达到了100%。




(六)监督考核。在“哈尔滨财政网”上公布了政务公开咨询和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民意征集栏目。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活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处室(单位)予以整改。

(七)常态培训。一是邀请专家就公开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对全局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二是针对性辅导。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专项工作会上,局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审批流程及重点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和指导。局政务公开办针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的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单独辅导。三是现场指导。对涉及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把握的原则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等深入相关处室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各种不同方式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政策把握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围绕《2018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工作部署和我市财政工作实际,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予以推进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将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等内容,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根据权力事项设立依据废、改、立、释情况实时更新,与全省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同步,方便办事人办事。结合实际,更新完善了局领导信息,公布了局领导的姓名、照片、简历、分管工作和重要讲话等信息。不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工作,在2017年已公开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将《双随机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更新及公开列入法治工作目标,进行督促考核。

(2)网上政务服务情况。将“哈尔滨财政网”与“市政务服务网”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裁决”等3个“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专栏互联,方便办事人实时查询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增加了哈尔滨财政网“重点办事”栏目办理事项,在原有办理事项基础上,又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技术监督鉴定业务办理”和“财政票据管理”2个办理事项,将事项办理指南、服务机构、涉及的政策法规和问题解答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

(3)做好“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财政局”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同时,做好哈尔滨市政府网站中“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相关栏目的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了哈尔滨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4)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做好政策解读。一是严格按照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同步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的规定,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解读文件。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发表文章、媒体播报、局领导在政府网站进行在线访谈解读等方式予以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如:以“七成‘真金白银’承载厚重民生”为题,在《哈尔滨日报》上对《关于哈尔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政策解读,中国网、今日头条、东北网、东方头条、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哈尔滨新闻网等网站随即进行了转载;哈尔滨市财政局通过哈尔滨市政府“在线访谈”平台就“哈尔滨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我市农业三项政策性补贴工作解读”等相关政策回应公众关切、与网友在线交流。三是面向服务对象零距离宣讲政策。如:采取进孵化器、校园、高校创业园,进部门,进商圈,进行业,进社区和进家庭的方式,互动讲解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方式,助力更多的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

(5)推进政府信息数据开放。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精神,积极向哈尔滨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全市财政收支月度完成情况、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哈尔滨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数据集,并将动态更新的数据第一时间提供市政府网站,积极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6)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业务指导工作。哈尔滨市财政局对道里区政府采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标准进行审定,并提出修改意见,为基层财政部门开展试点提供了有力支持。

2.围绕法治型机关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强化技术手段应用,完善公开形式内容,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在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同时,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效,实现了部门预决算公开“五个统一”,使社会公众对预决算信息“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一是统一了公开平台。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实现了预决算信息“一站式”集中查询。二是统一了公开时间。组织市直各部门根据预决算公开要求,提前启动预决算公开准备工作,完善公开渠道,梳理公开内容,待预决算批复后,在法定时限内通过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在同一天集中向社会发布预决算信息,增强了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三是统一了公开内容。除涉密部门信息外,规定市直部门将预决算报表和说明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开,并对各部门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重点事项、“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进行具体说明,对公开信息中的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同时,紧跟国家和省财政预算改革步伐,在规定公开内容基础上,将政府经济科目支出预决算情况纳入公开范围,切实保证了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四是统一了公开模板。结合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实际,统一设计了预决算公开参考模板,对公开信息的版面样式、层次结构、内容要点、分析角度、对比方法和报表格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数据的自动提取,使预决算公开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五是统一了公开程序。在制定和印发一系列预决算公开政策文件,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出详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明确了预决算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等环节工作流程,完善了对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的审核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预决算公开的严肃性。

(2)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政策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公开了《哈尔滨市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淘汰燃煤锅炉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25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府采购环境。通过优化完善新版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建立起了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采购公告、成交中标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通过对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控制、逐一步骤提示、信息板块分类等技术手段,搭建起多功能、综合性信息平台,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等通过政府采购网各自独立账号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了在法定日期内无阻碍公开公示政务信息的效果。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33号)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公开事项,在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务公开目录-财政局页面增置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主动公开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环境保护和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相关信息104条。

3.围绕财政改革发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一是依据国家、省相关文件,逐项梳理我市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等,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财政网专栏进行公布,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企业、公众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政策规定。二是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减税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各级税务机关实施,哈尔滨市财政局虽非公开主体,但主动在哈尔滨财政网“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转发重要税收政策文件,向公众宣传解读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减税降费措施,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改善。

(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公开我市预算管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加大环保税等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密切关注企业对改革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本年度在哈尔滨财政网-政务公开栏目中增设“预算绩效管理”子栏目,系统归集了近年公开的绩效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同时,推动市直部门加大绩效公开力度,通过晒绩效,倒逼各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上,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实施等各个阶段公开我市所有PPP项目信息,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信息公开。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在哈尔滨财政网开设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专项工作政策法规等信息。

(5)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要求,公开了《市财政局紧急调拨资金支持全市抗旱保苗救灾工作》《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等多篇财政支农信息,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哈尔滨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8件,分别占申请总件数的7%、40%和53%,主要是申请公开政府预算收支和债务情况,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在答复内容上,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2018年发生1件因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受理事项衍生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已终结,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0件,全部及时造册登记,明确办理处室、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17件,涉及代表、委员36人,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复率100%。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建议提案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代表、委员来局座谈,就民生、采购、城建、评审等多个领域的问题进行探讨,与会代表、委员对市财政局201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检索、邮寄等相关费用,均由哈尔滨市财政局自行承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公开任务完成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对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我市的要求,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照更高的工作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扩展。二是公开信息查询的便捷性还有待加强。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哈尔滨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的约束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有效提升公开质量。按照与时俱进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使分类更科学、更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强化公开的针对性、服务性,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

(三)不断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以“哈尔滨市政府网”、“哈尔滨财政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为平台,完善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丰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提升电子大屏幕、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公示栏、公共查阅点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财政信息。

附表:2018年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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