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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9 16:28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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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本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0/1/19/art_11515_867312.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财政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邮编:150010,电话:0451-84853246。

一、总体情况

本机关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2019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运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平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市政府“百姓谈”和“在线访谈”平台、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局办公场所大型LED宣传屏以及新闻媒体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涉企政策信息、办事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减税降费信息、财政工作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做好政策类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政策解读率达到了100%。同时,充分利用《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哈尔滨新闻》等载体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学习政策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我省2019年减税降费培训,深入系统学习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口径,为我市全力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收费基金管理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依据国家、省相关文件,逐项梳理我市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依据等,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哈尔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公示,确保企业、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三是密切跟踪政策运行,持续报道减税降费成效。有效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信、ZAKER新闻等媒介,开展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大力推送减税降费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推动形成稳定积极的舆论预期,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二)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公开局权责清单及对应的运行流程图,明确了权力事项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按照税务部门机构改革后的新名称,及时更新了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项责任清单中的责任边界表和运行流程图,并同步在哈尔滨政务服务网更新。按照我省政务服务一体化要求,将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与省事项对接,在省政务服务网中同步公开政务服务信息,方便办事人实时查询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后本机关职责任务和内设机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了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相关信息;针对局领导人员和分管工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方便办事人办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制度。2019年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尚未结束,待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公开〔2019〕5号)要求,就现行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了《涉企政策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根据新制定出台的涉企政策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备案工作,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四)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研究落实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并及时依法公开。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将2018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债务限额、2018年债券举借情况、债券用途、防范债务风险及加强债务管理措施等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拨付信息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按照市扶贫办和本机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扶组办联〔2018〕3号)有关精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栏,公开了扶贫资金指标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使基层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确保公示公开工作落实落靠。三是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相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完善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这一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采取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控制、逐一步骤提示、信息板块分类等技术手段,搭建了政府采购领域多功能、综合信息平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等通过政府采购网各自独立账号即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在法定日期内无阻碍、无死角公开公示政府采购信息的效果,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公告、成交中标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33号),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公开事项,在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主动公开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环境保护和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财政相关信息。三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PPP相关政策文件,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上,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实施等各个阶段,公开我市PPP项目信息。四是线上线下积极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更多符合条件创业者享受到国家普惠金融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详细介绍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申请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积极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在小额贷款担保“一站式”办公服务窗口、办公走廊等显著区域,通过开设专栏、悬挂展板展架以及为办事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业务流程和办理程序,并向申请贷款人员发放《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方便创业人员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

(六)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市直部门单位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圆满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工作,并统一公开报表格式,涵盖项目情况、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信息。经统计,我市308个百万元以上部门预算项目全部实现了对社会公开,涉及预算资金20.4亿元,项目公开率由上年的6.7%提高到100%,首次实现了公开全覆盖。纳入2018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部门,也随2018年部门决算同步公开了绩效自评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绩效信息的透明度显著提高。另外,通过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明确国家、省、市绩效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整理市本级相关文本报表格式,为下级财政部门提供参考借鉴,推动下级财政部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积极协调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单位,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并组织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开平台、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模板、公开程序“五个统一”要求,集中时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政府预决算方面,市人大批准后20日内,将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单独进行公开。在部门预决算方面,除涉密信息外,市直各部门于财政批复后20日内,将部门预决算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开,并对各部门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重点事项以及“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进行具体说明,对公开信息中的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

(七)优化公开服务功能情况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关闭了本机关门户网站--“哈尔滨财政网”,采取有效措施,将原网站政务公开内容上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市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统一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谈”系统,办事服务功能上移至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

(八)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认真领会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为学习贯彻好新《条例》,印发了《关于在全局集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哈财办〔2019〕277号),下发了新《条例》手册、政策解读和新旧《条例》对照评析等学习资料,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开展新《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了符合哈尔滨地域特色的新《条例》宣传图片,利用网站、办公楼一楼大型LED宣传屏、楼宇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平台,动态宣传新《条例》,吸引了全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驻足观看,进一步增强了新《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讨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日常工作中严格自觉对照新《条例》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切实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和法治型机关。

(九)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做好政策解读

一是严格按照“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同步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的规定,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解读文件。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市政府网站发布,运用在线访谈解读等方式予以宣讲,解疑释惑,传递官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深入有待加强等问题。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我市预决算公开“五个统一”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优化预决算公开报表内容,认真梳理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和前置审核要求,推动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政务“五公开”为推手,发挥推进公开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四是强化考核督促,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9日

年报下载: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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