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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为有效解决劳务派遣行业在特定情况下存在的用工问题,防范化解裁员风险,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维护企业和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地市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劳务派遣用工四方协议(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方协议”适用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等情形。如原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安置,新劳务派遣公司同意接收,用工单位仍有用工需求,劳动者仍有就业需要,四方可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四方协议”,协商确定各方权责义务。
各区、县(市)人社局要加强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四方协议”。同时,依托省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系统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做好裁员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