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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此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查阅,其网址是www.tgflt.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电话:0451-86772281,0451-867722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发布哈尔滨市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城市水环境质量月报。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污染预警公告,为公众社会活动提供参考。
2.落实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公开哈尔滨市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345家。公开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单343家。公开2022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诚信企业(绿牌)292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10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家。公开2022年度哈尔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公开具有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单位名单9家。公开哈尔滨市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单位名单25家。公开哈尔滨2020年—2022年度燃煤锅炉淘汰情况。公开哈尔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6个。全年分17期公开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2—11月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和何家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结果。
3.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公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79家。公开全市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93件。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公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案件整改情况。
5.公布财政信息。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2023年度财政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申请渠道,及时处理申请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3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第一时间推送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审批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461条;“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发布原创稿件873篇,制作视频9个,制作海报37张,策划并实施“生态哈尔滨环保冰城人”短视频征集活动。粉丝增长4000名,由原来的18.7万增长到现在的19.1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日常管理和常态监测,落实专人对政府信息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确保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时有人管、定时有人督”。系统内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