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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清洁能源车型(含混合动力)作为网约车选用车型的通知》(哈交规〔2024〕1号),现将文件的制定必要性、制定依据、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主要措施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推进网络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贯彻执行国家鼓励发展网约车行业相关政策,顺应网约车市场发展趋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清洁能源车型(混合动力)作为网约车选用车型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解决的问题和主要措施
按照《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市网约车既有车型有燃油车、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鼓励发展网约车行业相关政策,顺应网约车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通过制定和发布《关于清洁能源车型(含混合动力)作为网约车选用车型的通知》的途径,将清洁能源(含混合动力)车型列入网约车选用车型。
解读联系人:陈淑杰
解读联系电话:0451-84519531
解读部门: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
相关政策文件:哈交规〔2024〕1号-关于清洁能源车型(含混合动力)作为网约车选用车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