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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哈尔滨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tgflt.cn/haerbin/index.shtml)-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138号,联系电话:0451-848970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哈尔滨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水务部门工作职责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助力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制定《哈尔滨市水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二是每季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梳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不足,部署下步重点任务。三是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以多种形式强化权威信息发布解读,依法规范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对水务领域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答复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哈尔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坚持以制度化促进标准化、规范化。二是结合水务行业实际和群众关切,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深化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哈尔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向外界展现水务工作动态,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96条,发布微信微博71条。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规范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周周必有更新、篇篇均有审核”,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家和省、市监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第一时间反馈整改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哈尔滨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落到实处。二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深入开展自查与抽查工作,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类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集中,平台建设有待继续深入推进,一些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统筹好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功能,优化展示效果,完善发布机制,改善用户体验,进一步发挥公开窗口作用。三是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履行信息公开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水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哈尔滨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