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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二、办理范围
全市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黑龙江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9月2日政府令第14号)第十条,市(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权限:(一)本行政区域内种畜扩繁场、父母代禽场的种畜禽许可证的审批发放;(二)本市(地)所辖各区生产商品代仔畜的繁育场、生产商品代雏禽的孵化场(厂)的种畜禽许可证的审批发放;(三)本市(地)所辖各区种公畜站、家畜人工授精配种站(点)的种畜禽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决定》(哈政发法字(2014)10号)附件1:哈尔滨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51项。
四、办理条件
1.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2.所用种畜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有引种证明,并达到规定数量和规模;
3.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4.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育种、治疗、防疫措施;
6.有相应的育种资料和记录档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1份,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引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许可证有效期3年
九、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自愿);
2.网上办理:通过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下载黑龙江政务服务APP进行网上申报及下载表格,也可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关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网上申报—预审(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受理)—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自愿)。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对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进行回复。
2.网上申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十一、应用范围
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32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32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2楼B区市农业农村局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
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改革处:0451-8677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