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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卫生健康监管效能,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卫监督规发〔2022〕5号)要求,2023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歌舞厅五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卫生信用评价,现将卫生信用评价结果为信用优秀(A级)、信用良好(B级)公共场所单位予以公示。
对上述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准予卫生许可证(卫生备案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2023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结果A级B级单位公示.pdf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