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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登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查询下载,联系电话:0451-586991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新《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把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始终做到常抓常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必要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加大各种渠道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群众知晓度。对机构领导信息、部门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工作等各栏目信息及时积极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用好用活载体,完善宣传形式。我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局的各项活动及时上网发布,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期间的重要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发布。积极采用全媒体融合宣传方式,利用各级媒体、广播,“冰城老兵”APP的宣传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四)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出进一步的明确。逐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增强行政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信息、部门文件等相关信息共计30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虚假公开、信息不完整的情况。通过政务信息、新闻媒体、“冰城老兵”APP和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实时主动公开当前重要工作、活动等政府信息。定期检查信息更新情况,按公开目录指南分类上传各种信息,及时回复公众信息,全年满意度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公民的申请公开事项4件,已按时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网站平台栏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网站内容及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提升,不断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