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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办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中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46647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并根据《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部署的重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化力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三级负责制,确保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一)及时主动公开。我办积极发挥“哈尔滨外事”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并通过微信号推送信息217篇,转载信息122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办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合法程序、及时答复、格式规范、归档完整。本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办结4条,公开4条。
(三)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按照法定时限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确保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总结分析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程度不够。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2年度,我办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制度化、日常化管理。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程度。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机制建设,切实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哈尔滨市外事办向已申请人发出4条信息,未收取费用。
附件:哈尔滨市外事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