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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办在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中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46647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并根据《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2〕—22号)部署,主要从以下点五点总结本年度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外事动态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积极利用“哈尔滨外事”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我办工作动态信息99篇,转载信息57条。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办收到自然人申请案件1件,结转下一年度1件。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入主任办公会会议日程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三级负责制,确定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好平台各栏目的维护、信息公布以及咨询答复,不提升信息的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严格监督保障。强化管理和常态监测,落实专人对政府信息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确保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时有人管、定时有人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3年度,我办将针对问题着重加强两项工作: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二加强信息日常审核力度,对敏感字眼、重点语句等的使用要慎重严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哈尔滨市外事办未向已申请人发出信息,未收取费用。
附件:哈尔滨市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