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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我委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情况编制。报告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查阅,其网址是www.tgflt.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46648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依托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国资”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企改革、纪检监察、国企党建等工作,及时宣传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2条,通过“哈尔滨国资”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680条,微博转载信息6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5件,全部为网络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坚决遵守市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相关规定,各级层层把关,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定期开展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严格落实机关财务及采购信息公开,做好委内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信息、决算信息和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新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研究完善委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程,抓实信息公开专栏维护,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信息报送结合起来,按照机关处室相关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制定年度目标,年中开展工作进度情况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年末对信息报送突出的处室进行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技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2.信息公开渠道还应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各处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2.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进行信息公开,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