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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以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市医保局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服务能力,促进营造全市医疗保障良好政务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增强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企业政策制定及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及时做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医保政策的公开,持续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并发布核酸检测价格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应对疫情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强化政策公开与解读实用性。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面向社会预公开及结果反馈公开。在本部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内,做到政策与解读同步公开;同时,综合运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图片图表、动画视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更好地服务参保企业、参保群众。〔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四)优化医保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12393医保服务热线群众“连心桥”作用,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提升接听率及满意度;同时配合做好与12345热线、百姓谈、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及办理,全面满足全市医保参保人咨询服务需求。〔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强化保密审查;规范做好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拓宽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及时准确传递权威声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注重掌握舆情动态,健全舆情回应制度。〔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与监督。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重点,统筹规划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安排,按规定、按程序、按职责、按时限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将纳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能力提升。组织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