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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15:3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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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明确主动公开范畴,加强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常态化开展自查自评,不断提升行政透明度,对外展示医保良好形象。

(一)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全局各部门,明确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对9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及具体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协调、落到实处。

(二)动态更新维护

根据市医保局年度工作重点及日常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按规定履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按批次发布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基金监管曝光案例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切换国家医保平台系统停机公告信息、延长医保缴费期信息、医保对外咨询服务电话变更信息,满足群众办事服务需要。

(三)规范信息管理

落实三级责任人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对预公开信息的文字校对、图片与视频审核、保密审核、涉法审核。严格把握依申请公开事项收件、补正、征求意见、答复四个时间节点,对依申请事项答复书进行法制审核,责成专人做好督办,确保时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

(四)丰富公开内容

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医保大厅、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增强栏目的实用性与便民性,发挥信息公开辐射效应,切实惠及参保群众。一是多种形式解读政策。在文字解读基础上,进行图片、视频解读,便于群众快速便捷了解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在线访谈栏目,权威解读哈尔滨市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五大利好”政策。二是建立重大医保政策预公开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医保政策接地气、合民意。三是提升便民利企政务服务,多渠道公开医保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经办流程、“不见面”服务便民举措,提升群众办事服务满意度。四是建立热点回应机制。发布《哈尔滨医保100问(2021版)》、《就医购药新方法、可以不带社保卡》、异地就医备案自助操作小视频等多篇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和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互动性、便民性,努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认可度,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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