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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10:2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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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http://www.tgflt.cn/haerbin/c108425/bmzfxxgk_nb.shtml)。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邮编:150010,联系电话:0451-85932006(仅用于政务公开),0451-12393(业务咨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行政透明度,对外展示医疗保障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市医保局年度工作重点及日常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按要求发布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信息、医保基金运行收支情况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履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医保重大政策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图解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切实满足群众办事服务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把握依申请公开事项收件、补正、征求意见、答复四个时间节点,对依申请事项答复书进行法制审核,责成专人做好督办,确保时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均按时办结并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全局各部门。认真落实三级责任人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加强对预公开信息的文字校对、图片与视频审核、保密审核、涉法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的基础上,优化栏目界面设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浏览便捷。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力度,责任到人,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及具体执行,各部门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协调、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各级评估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表现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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