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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5:53 来源:市金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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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等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询,联系电话:846649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2021〕26号),认真落实决策,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在疫情期间,市金融局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灵活的报送方式,并注重提升质量、力求实效,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一)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我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金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细化落实任务目标,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二)规范公开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审签的文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并登记备案明确起草人需对起草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公平性审查、是否需要政务公开进行逐一说明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有效传递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及时导入数据,确保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及各类金融政策和工作信息,进一步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本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注重应对疫情政策的公开力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工作不够精细、公开时效性不够高等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对信息拟制、保密审查、发布、监督、反馈等环节全程把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升工作效率,做到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对于政府信息的内容要做到全面、真实、具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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