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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2)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
(一)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单位主要职责、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办公室负责)
2.加强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单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及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3.加强利企惠民信息公开。加大助企纾困等政策解读,拓宽发布渠道,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促进企业和群众更好的知晓并享受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靠,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4.加强政府规章公开。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制度,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5.加强法治信息公开。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有关信息公示。(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6.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在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栏目,公开征求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及时归集意见信息,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1.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20号),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大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文字、图解等解读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牵头部门:政策起草部门)
2.优化政策咨询服务。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开展“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提高政策解答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渠道。(牵头部门:政策起草部门)
3.加强舆情回应工作。密切关注系统舆情,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确保各类舆情信息妥善应对,及时化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三)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1.规范网站专栏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内容,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工作职能、机构配置等信息,及时更新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
2.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及时公开行政复议受理结果。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我市相关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3.加强信息发布审查。进一步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4号),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事程序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抓好教育培训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