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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1-01-29 15:18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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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市林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市林业和草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林业草原重点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全市林业草原工作质量和实效,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提升全局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使市林草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三、  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为经常性的任务来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

  长: 逯景隆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刘     办公室主任

     邢广有  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

李  密   改革发展处处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孙江涛  防灾减灾处处长

     李风凯  生态建设管理处处长

     关承平   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于长安    人事处处长

     靳文斌   林业工作总站站长

    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马秀刚  森林草原消防支队支队长

            腾世军   总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及协调。各处室及单位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围绕法治林业草原建设,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1.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重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政策文件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集中发布有利于涉林涉草企业发展的行政许可、扶持政策、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信息,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市林草局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加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涉林涉草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受理结果公开,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生态建设管理处、总场)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林草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批准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并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并指导好林草系统内部各单位建立完善各自公开渠道,及时公开所制作、保存和监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相关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公开渠道。通过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专栏,进行统一公开发布。(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生态建设管理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防灾减灾处、林科院、消防支队、林业工作总站、总场)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等信息。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林草资源管护、涉林涉草企业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积极筹建林草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防灾减灾处、林科院、总场)

4、推进林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公开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森林灾害事故救援和生态文化等领域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等。重点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领域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对各有关部门开设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得当。(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防灾减灾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林科院、总场)

5、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林草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财政预决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情况等。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的决算要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群众关注内容。推进财政涉林资金信息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总场)

6、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及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局主要领导及班子 要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责任部门: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改革发展处、防灾减灾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林业工作总站、林科院、消防支队)

7、加强輿情回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林草改革、林业草原经济发展等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市林草局要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森林灾害、生态建设、涉林草案件、林草改革等民生方面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森林资源管理处、改革发展处、生态建设管理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工作管理总站、消防支队、林科院、总场)

(二)围绕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8、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增加完善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设置,为实现“一网通办”奠定基础。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林草“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省漫游”。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行政审批大厅)

9、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结合全市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岀问题专项工作,加强林草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林草内部部门协调,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多渠道受理、网上一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多渠道反馈,对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公布本市林草局“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

10、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林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相同事项全省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存在办事指南标准不一、要素不全、信息不准确、与实际工作不一致等问题,发现问题及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 办公室、人事处)

(三)围绕透明政府建设,拓展政务公开平台

1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优化考评体系,将抽查通报长态化,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林草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充分利用智能化监管手段做好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测和季度通报工作,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对所属政府网站的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在局内进行通报。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网站平台用户数据安全防护。(责任部门: 办公室)

1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进一步增强林草政务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不能发布与林业职能工作无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的日常维护,加大平台维护投入,提供平台影响力。(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全局各类热线电话按照市政务有关规定,进行全满清理。保留市长热线、纪检热线、森林火警电话,做到按责转办,限时办结,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防灾减灾处)

14、推动政务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市林草局规范文件实行前的刊登。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核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完善林草局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

(四)加快推进林草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5、贯彻落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对未公开的要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部门: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人事处、改革发展处、防灾减灾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工作总站、林科院、消防支队、总场)

16、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全面梳理林草政务公开事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标编制要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人事处、改革发展处、防灾减灾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工作总站、林科院、消防支队、总场)

17、加强林草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林草行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取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生态建设管理处、人事处、改革发展处、防灾减灾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工作总站、林科院、消防支队、总场)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务必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高度重视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林草职能全面提升,林草干部认真抓好落实。

(二)指派专人,规范管理。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请于《方案》发布三日内,向局办公室上报政务公开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做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司,全局协调运作。局办公室联系人张铄、徐铭一,联系电话:87192857。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按照公开要求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知情,树立林草部门全新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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