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粮食局在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粮食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电话:0451-8446640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和《通知》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发展总基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粮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优化信息公开人员配置,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定发布了《2020年哈尔滨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哈尔滨市粮食局保密工作制度》和《哈尔滨市粮食局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每季度对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不断提升新媒体平台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持续抓好政务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面向粮食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有待扩大,形式有待创新。三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准备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化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规范,扩大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等重点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粮食信息服务。认真研究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理时限作出答复。
特此报告。
哈尔滨市粮食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