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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格式》)要求,市粮食局在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tgflt.cn/col/col223/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粮食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电话:0451-8446640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和《格式》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对我市粮食购销、品牌建设、产销合作、优质粮食工程等方面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工作,为我市粮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一是做好粮食收储准备工作。腾空仓容1265万吨,现有烘干塔345座。全市16个产后服务中心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种粮农户、合作社开展了“五代”服务。协调中储粮,合理布设政策性粮收储库点,认定2021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38户。协调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落实2021-2022年粮食收购资金150亿元。二是开展我市秋粮购销工作。先后印发《2021年哈尔滨市秋粮收购预案》、《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粮购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期间秋粮购销和保供稳价等工作的通知》,对秋粮购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连续召开三次全市秋粮购销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存储、政策性库点认定和运输等问题,指导市场化购销顺利开展。三是围绕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变化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通过媒体采访、领导在线访谈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重新调整水稻、大豆和玉米监测点91个,发布《哈尔滨粮情》信息23期,对《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四是完善哈尔滨市粮食应急预案。全市应急保障网点691个,覆盖全市九区九县,全部纳入到国家粮食应急保障平台。五是全市“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22个项目单位227个子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1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和45557套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1个市级、12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哈尔滨区域大米品牌价值达到969亿元。六是做好产销合作。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等地作为目标城市,组织“哈尔滨好粮油”专场展销和营销推介活动。组织20家“哈尔滨好粮油”企业参加北京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签订意向协议1.1亿元,获得本届活动“最佳组织奖”。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专场营销活动,协议销售粮食(折合原粮)37万吨,总交易额达11.65亿元。七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发布了《2021年哈尔滨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每季度对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不断提升新媒体平台质量。八是围绕各项任务,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工作,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提高年报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哈尔滨市粮食局保密工作制度》和《哈尔滨市粮食局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距离。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平台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继续完善市粮食局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渠道。
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粮食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无,实际收取的总金额无,因此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哈尔滨市粮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