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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发布《哈尔滨市粮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和《通知》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依据《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2]-22)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市粮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数0、废止件数0、现行有效件数0;信息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收费金额0;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0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本年度办理结果0;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
2022年,市粮食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是:
(一)确保粮食顺畅购销。2021/2022年收购期,我市各类入统企业累计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878万吨,秋粮购销平稳顺畅,没有出现农民坏粮和卖粮难问题。2022/2023年收购期,筹集收购资金320亿元,腾出库容1300万吨,认定辖区委托库点31家,做到了仓等粮、钱等粮、人等粮。
(二)抓好粮食保供稳市。编制完成《哈尔滨城市粮食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粮食应急保障网点694个,实现区、县(市)全覆盖。
(三)完善仓储保障体系。完成6000套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建设。解决了粮食购销企业仓库产权手续不全的“老大难”问题,全市743个储粮仓房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实现了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权属明晰和保值增值。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部达标。建立完善全市53户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视频监控和粮情监测系统,实现粮食仓储智能化升级全覆盖。
(四)推进储备机制改革。制定《哈尔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和《2022年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2021年三年原粮成品粮和成品大豆油实储到位。
(五)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投资1066万元建设了“哈粮优选”直播云仓营销基地,公开招募引资1200万元,引入项目合作运营商。
(六)促进监管机制创新。完成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交叉检查,四类11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配备执法人员44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达到128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七)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完成首轮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评价,启动第二轮优质粮食工程,实施9个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绿色仓储升级改造项目,投资1017万元,改造仓容17.18万吨,建立了绿色仓储建设项目储备库。
(八)推进哈粮优质粮油品牌化。争取3200万元资金支持,组织实施了21个品牌营销产业项目。我市11家知名粮油企业获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龙标品质”认证,28家粮油企业获评黑龙江省农业品牌,公布了4个国家级地标类品牌评价结果和13家粮油食品企业产品品牌价值。
(九)搭建粮食对外流通大平台。成功举办了“2022·哈尔滨粮食产销对接会”, 签订粮食购销和产业项目223项、协议金额138亿元、销售粮食355万吨。与大连、泉州、成都和烟台签订了政府间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每季度对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不断提升新媒体平台质量。
(十一)围绕各项任务,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年报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哈尔滨市粮食局保密工作制度》和《哈尔滨市粮食局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问题。目前,市粮食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进行梳理、排查,发现有的栏目出现无信息、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将相关信息分别重新发布;二是严把市粮食局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审核报送关;三是近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目前,我局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等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我局正在对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拟定以局办公室名义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重新进行正式发文后对外公布;二是继续完善市粮食局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加大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社交媒体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市粮食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0;二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粮食局收取信息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总金额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