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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2015年的重点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和规范操作程序四个方面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了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事项要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要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的要求,2015年,公积金中心公开、更新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工作职能等常规信息外,还在中心门户网、市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8条,政策业务文件40条,项目贷款签约楼盘14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公积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未发生针对公积金中心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中心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处室多和公开内容范围广的特点,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中心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与政府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考核、政风行风评议、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保证领导、人员、经费、工作“四个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确立中心“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公开保密审查原则。规定凡上网拟公开的信息,都需经拟稿处室提出预公开意见,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发公开,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认识推行政务公开是服务型政府法定的义务和工作准则;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客观需要。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心门户网站内容,实现常态、动态公开。特别是针对职工百姓最关心的政策业务,在公开的同时配以政策解读或新旧对比,让百姓一目了然。
四是创新公开载体,提升服务水平。除了继续通过中心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编印简报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以外,还深入推行和完善现场“一站式”办公制度,对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岗位调整,使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业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考虑到职工在中午休息时间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需要,在市区各办事网点设置“午间提取业务接待窗口”,坚持中午不间断工作,专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相关政策咨询,尽最大努力满足职工的迫切需求。利用全市商品房展销会等大型活动的有利时机,现场为全市广大职工解答公积金政策业务问题。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全国“客服中心”号码,开辟对外服务新窗口,政务公开的新渠道,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2016年工作重点
在下步工作中,中心将按照《办法》和《条例》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抓认识、抓领导、抓实效上: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