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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查阅下载。网址为:http://www.tgflt.cn/haerbin/cxxgknb2023/zfxxgk_nb_wushibenji.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邮编:1500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规范、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实际,2023年公积金中心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更新政务信息59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能3条,部门文件3个,政策解读1条,通知公告5条,规划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紧盯申请人诉求,加大回应力度,采取与申请人直接电话沟通方式,及时了解诉求并高效解决。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分析研究,通过函询、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严格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公积金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起。其中通过快递信函申请件1起,集约化基础服务系统申请件4起,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政策解读管理,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公开,对新出台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聚焦百姓关切、企业需求,唱响跨越发展主旋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310余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500余次;微信平台留言回复8013条,回复“百姓谈”留言185条,回复率100%;12329服务热线总来电量16.63万人次,人工接通量9.06万人次,积极推进AI智能客服系统建设,推动客服服务更加数字化、智能化、便民化。
(五)监督保障
坚持对标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公开事项,确保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持续规范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公积金中心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及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化,也存在政策解读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以创新发展的思路抓网站建设的程度还不够的问题。
(二)具体改进情况。在下步工作中,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按照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具体举措及享受条件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焦点的深入解读;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二是拓宽信息来源。及时更新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通过为群众提供精准化指引,有效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拓展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加深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公积金中心于2023年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不存在收取信息费情况,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