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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tgflt.cn查询下载。如有疑问可联系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1号楼1809室,邮编:150000,电话:0451-871539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质效提升。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中心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中心各部门积极参与学习,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市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2条、工作动态55条、总结规划1条;未制发和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市政务公开网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均按期答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工作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保障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培训及监督保障工作。并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渠道畅通,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缺少创新。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进。一是积极推进中心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主动公开及门户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大力着手于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信息内容丰富,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积极运用主流媒体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2023年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